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[論壇 - 爭議文章保護區]
正在瀏覽:
1 名遊客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鎖文對訪客來講沒差
訪客這個身份可以隨便用 不是嗎? Lancel的帖不就是一個好例子?
2011/5/15 22:51
| e20e4 7cf37 6d273 da75d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訪客 寫到: #29#30的確是同一個訪客,就是我。 不過,rose3366有留言,就是我引用的那一篇,只是他又刪掉了。 更重要的是, 小弟的文筆沒那麼爛,寫不出那樣的文章, 小弟的文采,比rose3366優秀多了。
2011/5/15 23:24
| 5b2dc b8ca2 03232 a3285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唉1請您們兩位靜下心來想一想,
若您是版主,該怎麼處理? 若這是您的版,您會有何感想? 說真的,一段時日之後,若版主沒幫我們的意氣用語刪掉,自已看了都會自覺不好意思的,因為任何人在生氣下的言詞不太可能會是好的,都會大失水平的(在下也不例外),so , 就如-CA-版主所說,一切回到技術交流吧!
2011/5/15 23:52
| f8ce7 40e7d 5fb2a 0f63c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訪客寫道:
我的法律素養的確很幼稚..........<<<......不只法律幼稚,人品也待加強! 最後,遇見我,是你的榮幸。.......<<<......他自覺的榮幸是整個社會的不幸!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http://www.ubuntu-tw.org/modules/newbb/viewtopic.php?post_id=182066#forumpost182066 #29#30的確是同一個訪客,就是我。......<<<....長久以來,這人只有這一句是實話! 小弟的文采,比rose3366優秀多了。......<<<....道歉信寫得好,人品就糟糕透頂! http://www.ubuntu-tw.org/modules/newbb/viewtopic.php?post_id=182136#forumpost182136 樓上訪客用版主的名言 這裡也再引用一次: 如果你認為 #29 #30 #40 的同一個訪客是「渣滓中的渣滓」 「請仍然展示你的冷靜、體諒、尊重。」 我一樣是引用版主的話 沒有人身攻擊喔!
2011/5/16 10:13
| 0a8bf e4d89 170f5 87523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#15 #2#3#4的帖子原本不怪 為了完成自已的目的,就使賤招把別人踩在腳下。
#28 前一次的發文被版主移走了,所以您才會這樣覺得。 #30 寫少一字,應是"逃避栽贓他人的事實" #40 #29#30的確是同一個訪客,就是我。 從極力想維護「自己的清白」來看,#2 #3 #4 #15 #16 #24 #26 #28 也是同一人 版主的名言這裡再引用一次: 如果你認為#2 #3 #4 #15 #16 #24 #26 #28 #29 #30 #40 的同一個訪客是「渣滓中的渣滓」 「請仍然展示你的冷靜、體諒、尊重。」 我一樣是引用版主的話 沒有人身攻擊喔!
2011/5/16 10:38
| 0a8bf e4d89 170f5 87523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#29#30的確是同一個訪客,就是我。
不過,rose3366有留言,就是我引用的那一篇,只是他又刪掉了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聽那個人強辯! 自己寫了一篇 還想賴在別人頭上!
2011/5/16 10:44
| 0a8bf e4d89 170f5 87523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「請仍然展示你的冷靜、體諒、尊重。」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兄台, 您一直引用版主的這句話,但 您真的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了嗎? 另一方都靜下來了,怎可變成很有可能自己罵自己了呢? 別再做意氣之爭了, 難道您要版主將這文封了才甘願嗎? 靜下心吧!
2011/5/16 10:51
| ddf34 2dcb7 d42a9 2adf2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同樓上,
也懇請靜心吧。
2011/5/16 11:00
| 1f439 ca73a 96ca1 ce16f
|
|
![]() |
訪客
|
回覆: 新手看這邊!Lancel大大的「Ubuntu MAC Style!」在這裡! |
|
---|---|---|
Anon:訪客
|
訪客A:
你老闆有沒有告訴你因為你栽贓別人,要你出來道歉? 還有那位廖先生,有沒有因為未經查証,協助他人散布不實言論,要出來道歉? 訪客B: 廖先生是誰? 這位愛耍寶的訪客 你在跟誰說話? 我的老闆又不姓廖 哈哈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你是說我是「那個訪客」喔! 用你的慣用技倆回你: 「請不要亂栽贓喔」 「請你提出證據證明那個廖先生是我老闆」 「你未經查証,協助他人散布不實言論」 要你出來道歉! 我老闆姓陳啦 我們也是被網友通知說這裡有個愛耍寶的人 所以也上來看看 沒想到真遇見你了 看到你之前的那些留言(雖然你死不承認) 真的看得出你在法律面前很幼稚 希望你好好學習喔! 太好笑了!
2011/5/16 13:19
| 0a8bf e4d89 170f5 87523
|
|
![]() |
本主題已經鎖定,禁止回覆
您可以查看帖子.
您不可發帖.
您不可回覆.
您不可編輯自己的帖子.
您不可刪除自己的帖子.
您不可發起投票調查.
您不可在投票調查中投票.
您不可上傳附件.
您不可不經審核直接發帖.